香港金融管理局為代幣化產品製定監管標準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發布新通告,詳細說明授權機構必須遵守的監管標準向客戶銷售和分發代幣化產品(加密貨幣、虛擬資產)時。此舉標誌著監管機構在確保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的同時擁抱金融領域技術進步的努力中邁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發布新通告,詳細說明授權機構必須遵守的監管標準向客戶銷售和分發代幣化產品(加密貨幣、虛擬資產)時。此舉標誌著監管機構在確保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的同時擁抱金融領域技術進步的努力中邁出了重要一步。

金管局在本通知中定義的代幣化產品是指以數字形式表示的現實世界資產分散式帳本技術(DLT)或類似技術。本通函的範圍不包括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監管或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金管局頒布的法規和指引約束的代幣化產品。

金管局表示支持業界在代幣化領域的舉措,並認可由此取得的進展遠的。通知中概述的監管標準旨在為銀行業提供明確的指導方針,以促進代幣化創新,同時採取適當措施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

通函涵蓋的主要內容包括現行監管要求和消費者/投資者保護措施適用的一般原則當產品以代幣化形式銷售和分銷時,產品的銷售和分銷也適用。這是因為與代幣化產品相關的條款、功能和風險(不包括代幣化專門產生的風險)與相關產品類似。

通知中提供的具體例子包括分銷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監管的代幣化結構性投資產品條例和代幣化黃金,應遵循與非代幣化黃金相同的監管要求和投資者保護措施。

金管局通告亦強調認可機構需要進行盡職調查、透明地披露風險和產品特徵,並有效管理與代幣化產品的銷售和分銷相關的風險。機構應建立足夠的系統和控制措施,以確保遵守所有適用的法規,並實施適當的內部控制措施,以應對代幣化產品的特定風險和獨特性。

該通知代表金管局積極主動地監管金融領域的新興技術,確保創新的好處是透過保護消費者和維護金融體系完整性的方式實現的。

授權機構如對本通函有疑問,請聯絡金管局指定代表以獲得進一步指導。金管局將繼續監控通證化市場的監管環境和全球發展,並在必要時向授權機構提供進一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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