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駁回趙長鵬第二次出國旅行的嘗試

在美國漫長的法律鬥爭過程中,長鵬「 CZ ”曾擔任幣安執行長的趙先生遭遇了嚴重挫折。針對趙第二次飛出國境的請求,西雅圖華盛頓西區聯邦地方法院一位名叫理查德·瓊斯的聯邦法官拒絕批准他的請求。這項決定是

在美國漫長的法律鬥爭過程中,長鵬「CZ ”曾擔任幣安執行長的趙先生遭遇了嚴重挫折。針對趙第二次飛出國境的請求,西雅圖華盛頓西區聯邦地方法院一位名叫理查德·瓊斯的聯邦法官拒絕批准他的請求。這項決定是趙判決聽證會之前程序的一部分。

當瓊斯法官於 12 月 7 日發布早期命令時,他要求趙留在美國。 12 月 29 日發布的判決遵循了這項命令。這項限制的依據是,趙在他本人、幣安和美國當局之間達成的 43 億美元安排中承認了一項重罪,擔心他可能有潛逃風險。趙親自簽署了該協議。他的判決預計於二月進行,最高可能被判處十八個月監禁。

由於法院已經封存了趙某第二次申請旅行的理由,所以他們還沒有由於它們一直處於保密狀態,因此被公開。另一方面,據報道,該動議涉及趙先生孩子的醫療資訊。據稱,趙是前脫口秀名人、幣安聯合創始人何一三個孩子的父親。這些孩子目前住在杜拜,這也是趙的住所。由於判決是保密的,公眾不可能了解趙案的具體論點和細節。

儘管趙某認罪,但仍獲得 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儘管如此,定罪後他仍被禁止出國旅行。這種情況與攝氏前執行長亞歷克斯·馬辛斯基(Alex Mashinsky)發生的問題有些相似。馬辛斯基因涉嫌欺騙和詐騙他人而被捕,儘管他現在已獲得四千萬美元的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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