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商會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越權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目前對前 Coinbase 員工進行的內幕交易起訴中,SEC 再次被指控超越其權力範圍,錯誤地將加密貨幣歸類為證券。總部位於美國的數字商會在 2 月 22 日提交的一份法庭之友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目前對前 Coinbase 員工進行的內幕交易起訴中,SEC 再次被指控超越其權力範圍,錯誤地將加密貨幣歸類為證券。總部位於美國的數字商會在 2 月 22 日提交的一份法庭之友簡報中辯稱,此案應該被駁回,因為它代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監管”運動的擴大,並試圖將二級市場交易定性為證券交易。數字商會辯稱,此案應該被駁回,因為它代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監管”運動的擴大。數字商會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佩里安·博林 (Perianne Boring) 寫道:“此案代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擴大管轄範圍並威脅美國數字資產市場健康的隱秘、戲劇性和前所未有的努力。” “此案代表了為擴大 SEC 的管轄範圍而進行的隱秘、戲劇性和前所未有的努力。”商會強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侵入數字資產市場”從未獲得國會授權,並指出,在最高法院的其他案件中,已裁定監管機構必須首先獲得國會授權。商會還強調了最高法院裁定監管機構必須首先獲得國會授權的事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在推特上表示:“[SEC] 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運作,繼續造成混亂的監管環境,因此危及它負責保護的投資者。”商會還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實質上是在要求法院維持針對前 Coinbase 員工的內幕交易案中提到的九種數字資產的二級市場交易構成證券交易,商會認為這是“有問題的”。商會還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實質上是在要求法院維持針對前 Coinbase 員工的內幕交易案中提到的九種數字資產的二級市場交易構成證券交易。Perianne 補充說:“我們對 [SEC] 在針對與創建、分發或營銷這些資產無關的第三方採取執法行動的背景下,試圖將這些代幣標記為證券的做法深感擔憂。” “我們對 [SEC] 將這些代幣標記為證券的企圖深感擔憂。”在其案情摘要中,商會提到了 LBRY 訴 SEC 案,在該案中,法院裁定使用二級市場的交易不被視為涉及證券的交易。法官被商業合同律師劉易斯·科恩 (Lewis Cohen) 撰寫的一篇論文說服了,該論文指出,自 SEC 訴 W. J. Howey Co. 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以來,任何時候都沒有法院承認標的資產是證券——該案開創了確定證券交易是否存在的先例。法官被這篇論文說服了,因為它指出自那以後任何時候都沒有法院承認標的資產是證券最新的法庭之友簡報是在 2 月 13 日由一個名為區塊鏈協會的倡導組織提交的類似文件之後發布的。該文件同樣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此案中超越了其權力,並聲稱這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數字資產領域明顯持續的監管戰略中的最新一擊”。法庭之友,有時被稱為“法庭之友”,是一個不直接參與訴訟但可以通過提供相關信息或見解來幫助法庭的個人或組織。此人或組織可以提交一份法庭之友簡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於 7 月對前 Coinbase 全球產品經理 Ishan Wahi 提起訴訟;他的兄弟尼基爾·瓦希 (Nikhil Wahi);和一名合夥人 Sameer Ramani 聲稱,這三人利用 Ishan 獲得的機密信息,從交易 25 種不同的加密貨幣中獲利總計 150 萬美元。該訴訟還將 Sameer Ramani 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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